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法律面前,窮人含撚(二)




現年19 歲的被告許子岳,趁學校假期回港受審(自出自入?),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他的父母、親人及校友等十多人出庭支持,許母指遭事件纏繞一年,現總算放下心頭大石。皇仁書院一名旁聽女老師聞判後喜極而泣,又指校長極關注本案。- 男生指當時正在沉睡,可能為保持平衡才不慎手按事主大髀(架車好多人?咁都可以按到佢大脾?)又指調查警員沒有作警誡之餘,又在他面前公然玩遊戲機「 PSP 」,更遭警員威嚇,「 話會困我入監房,畀其他犯人雞姦」。他又指警員擅自替他寫上招認供詞,將事主複述的版本,當成是他的供詞,「 個差人仲寫我講過『我知錯,畀次機會,下次唔敢』,話係加落去口供度當求情」,甚至不許他更正供詞或聯絡父親。- 裁判官昨指被告學業成就高,亦較為可信(成績=誠信?)不接納警誡供詞呈堂,而女事主於案發後的表現頗不尋常,例如沒有即時揭發被告的行為(你俾人摸夠唔夠膽出聲?),自稱遭非禮卻只顧擔心有否被拍照,令案件有疑點,故判被告無罪釋放。


睇左呢單野成年,
火都黎 !
法理何在?
連一單俾人斷正既非禮案都可以打得甩。
係呢d 狗官面前窮人真係含撚。
以後重有冇人夠膽報警話俾人非禮???
香港係咪已經俾有錢人隻手遮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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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匿名 說...

名校尖子非禮合法化. 正,

在香港, 如果你名校尖子和學業有成就, 你就可以非禮它人. 因為法官相信你為人可信和行為良好. 因此法官一定無罪釋放你.

但是如果你無學業成就和行為不良好既, 沒有任何證據, 法官亦一定懷疑你會犯罪. 因此必定扣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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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香港, 一定要做有錢人
到時咩都無罪

到時醉酒駕車撞死人無罪
有錢人非禮祕書; 強姦菲佣無罪
玩女拍幾千張淫照無罪,
證據擺上網一樣無罪,
仲有警方照添, 正,

Hana 說...

恭喜發財!
送隻歌仔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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