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星期三

回應石先生轉載「賤格胡迪的糜爛生活」事件系列的討論

事件由來,可以參照由推友@sk0207 的「石先生部落轉載「賤格胡迪的糜爛生活」系列照片引發討論懶人包(?)

本人在此,是回覆石先生在網誌上所作出的回應

正如本人之前所說

「作為博客,引用別人的內容,轉載出處,這是禮貌,也是對作者的尊重。」

首先,閣下網誌在不同的排行榜都是名列前矛的,可見閣下跳脫的文筆,早已吸納到不少讀者。而閣下能在網海中找出不少當下抵死幽默的內容轉載過來,對讀者而言更絕對是一個能夠盡覽當天大事的渠道,被閣下轉載的文章,更能為該網站增加SEO排名,可見閣下在BLOG界的舉足輕重!可是在閣下的博文中,卻沒有一篇轉載的博文曾轉載過出處網誌的名稱,更甚的是轉載原文的位置更需要一定技巧才能找到。先不說閣下曾否問準原作者能否轉載,單從事件的結果,不多不少對閣下或者原作者都是不公平的。因為平常沒有觀看該博客的讀者,便很容易地誤以為該博文為閣下所編寫。就以「賤格胡迪」為例,讀者見到胡迪拎住兩碌「假狗」,便會誤信閣下為如此品味低俗之人。所以,這些「污名」是否一早在文章的前端,並在當眼位置告知讀者比較好呢?相信閣下自有答案。

再者,有關於引用轉載內容方面。聞說閣下有不少因為引用轉載而與不少博客、推友有不少爭執。(在此我不作引用)首先,本人是同情閣下貴人善忘的,因為本人認為我們是同病相憐的。所以我絕對相信你是忘記告知當事人而不是有心事先引用別人的博文內的內容。而我希望他日我們都能夠從GOOGLE 大神中得到不少啟示 。去改善這個陋習,去避免有關轉載或引用之事再次引起爭論。

另外有關閣下回應之重點,「轉載」FB 上「賤格胡迪的糜爛生活」的內容。我要強調我是歡迎任何人去轉載的!只是起初因為推友們都誤以為閣下是引用印有本人水印的的相片,而進行一系列同名創作。鑑於閣下當時沒有清楚列名這個文章的圖片以及內容都是轉載自FB 上的一個同名相簿,而閣下亦沒有機會看到今天本人為閣下而寫的文章,所以引起一系列的討論和爭辯,本人對此深表遺憾。唯希望閣下能夠小心留意「轉載」的內容以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最後,我要為閣下之人格與情操作一個澄清。我相信石先生就如普遍香港人一樣,未必有高尚的情操,卻擁有與生俱內遺傳在中國人體內的美德,分享。沒有這種美德,當年我們不會有艷照門的出現,更沒有「四海之內皆兄弟」的一天這個美景的出現。就以過往的博文為例,重點都是轉載有用的資訊(周秀娜寫真集)給讀者,身為讀者的我,亦獲益良多。所以,希望閣下不要忘記自己與生俱內之美德!重有,記得BT完做種啊喂!

閣下身為「知名」博客,亦是著名科技網誌「癮科技」的記者,你的一舉一動早有影響著千萬網民的威力。亦都是這樣,閣下更應該作出一個博客應有的態度。好高興今次能夠理性討論,希望我們會有下一次吧,因為有討論,社會才有進步。最後本人亦都對這次事件受影響的人致以歉意,希望大家會因為今次事件能夠一同建設更好的博客圈!

from: http://www.yardleyluk.com/2010/08/23/回應石先生轉載「賤格胡迪的糜爛生活」/